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二大队民警在吉林西收费站执勤时,当场查获一起货车未悬挂号牌且载货超长的违法行为——这辆蓝牌货车刚驶出收费站,就因车尾“拖”着近10米长的泡沫板被民警发现,其货物长度约为车体的两倍,且车辆尾部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经查,驾驶人娄某从长春出发前往吉林送货。他坦言,自己明知车辆存在未悬挂号牌、载货超长等违规行为,却心存侥幸:“以为中午时段民警可能不执勤,就想着趁机上高速快点送货。”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当场向娄某详解此类违法的危害:未悬挂号牌会影响交通违法追溯,而超长货物在高速行驶时,变道易占用其他车道引发剐蹭,行驶中若因货物长度导致车速异常,还可能引发后车追尾等事故。随后,民警依法对娄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并责令其消除违法状态。娄某需先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号牌登记并正确悬挂,对于超长的泡沫板,要联系合适的运输工具进行分批次运输或重新合理装载,确保货物长度符合规定,在消除违法状态并经交警检查合格后,车辆才可重新上路行驶。
高速交警提示:
货运车辆驾驶人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出现未悬挂号牌、载货超长超宽等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会影响车辆操控稳定性,在高速行驶中易因货物偏移引发侧翻,超长货物还可能占用相邻车道,对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干扰,极易引发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安全驾驶无侥幸,切勿因一时图方便忽视安全隐患,请始终将规范装载、合法出行放在首位,共同守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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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